国家纺织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履行社会责任管理制度
一、中心社会责任政策
遵守国家劳动法规,维护劳动者权益是一个负责任检验中心中心所具备的基本条件,也是客户、公众和政府等利益相关者的期望。坚持独立公正、科学诚信是检验中心的基本要求,也是检验中心存在和发展的基础。
中心承诺遵守国家劳动法规以及其他适用的标准,持续改善工作条件和员工福利,社会责任管理是本中心日常运作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,履行社会责任是中心提供良好检测服务,满足客户需要的一个必要条件。
中心主任负责社会责任管理,建立、实施和维护良好的社会主任管理体系。承担对中心社会责任表现的最终责任,负责中心社会责任政策的制订和执行,定期评估中心的社会责任表现,为社会责任管理制度的正常运作提供适当的资源保障,推动社会责任表现持续改善。
二、中心声明:
尊重员工自由,禁止任何形式的强迫工作。
为员工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和生活条件,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。
尊重员工的人权,禁止任何形式的侮辱人格的行为。
提供合理的工资福利。
坚持独立公正、科学诚信的基本原则,积极为行政、司法机关、仲裁机构的相关决定提供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。
积极参与社会公益。积极落实环保责任。
三、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措施
1.中心拟订的劳动纪律须经过职工大会讨论通过,中心禁止采用任何限制劳动自由的行为,禁止扣押员工身份证件,收取押金和抵押物,扣押员工工资,使用监视或监听设备,强迫加班等行为。
2.中心提供安全的仪器设备及工作条件,减少潜在的危险因素,预防意外事故,对新进员工进行入职培训,鼓励员工报告事故和不安全因素。为员工提供适当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,并定期更换。中心提供必要的生活福利设施,提供清洁的饮水。
3.中心根据国家法规禁止对员工采取任何形式的不当惩罚行为,包括体罚、恐吓或辱骂。中心惩罚性措施包括口头警告、严重警告、记过、记大过和解除劳动合同,惩罚措施应书面通知本人。决定惩罚时必须由没有利益冲突的人员查清事实,取得证据,经过讨论,征求员工代表意见,允许本人申辩。
4.中心执行每天工作8小时,每周工作40小时,每周休息二天的标准工作时间制度。安排员工加班必须事先征得员工同意,加班前中心必须明确加班工资支付或调休方式。
5.中心以法定货币通过银行帐户或直接现金支付工资,不以实物支付工资。工资按月在约定的日期支付,不拖欠、克扣员工工资,不以采用扣减工资的方式惩罚员工。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,中心应依法支付工资。员工依据劳动法享受带薪年假,女员工享受至少90天带薪产假。
6.员工入职时中心应与其签定劳动合同,明确工资标准和计算方法,员工应持有一份劳动合同。
? 7.中心内外部的信息沟通可以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,也可以采用其他适当的方式,如电话、传真、电子邮件、座谈会、研讨会和新闻发布会等。有关质疑、质询和投诉信息,中心应及时安排合适人员进行调查,核实情况,分析原因,作出处理决定,然后回复给提出质疑、质询和投诉的单位或个人。
? 8.当行政、司法机关、仲裁机构等需要中心提供检验方面的支持时,中心应立即评估开展该项检验工作的可能性及相关风险。在严格控制检验风险的前提下积极为相关单位提供检验支持。
? 9.当行政机关、相关社会公益团体在组织中心能力范围内的社会公益活动时,中心应积极参与,积极为社会提供检验方面的支持和援助。
10.做好检验活动中产生的废物的处理,避免检验活动中的污染排放。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,降低能源消耗。积极运用检验技术支持和促进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技术的发展。